河南郑州。渠女士家里养了一只猫,是儿媳妇拿到她家里养的,前不久因为要带孩子不方便,就送到宠物店寄养,而当他们准备去宠物店把猫抱回时,却发现店老板在未经同意情况下把猫送给别人领养了,这让渠女士一家人不能接受。 渠女士送到宠物店的是一大一小两只小猫,本来是儿媳妇养的猫,因为要生小孩了,所以就送给她去养,后来因为自己要带孩子不方便,就把小猫寄养到宠物店,而且这之前就寄养过,可以说是老客户了。 当初,渠女士并没有跟店家签订任何的合同和协议,也没有约定寄养时间,按照以前的习惯,都是等他们去抱猫的时候再结算费用。前不久,渠女士的儿媳妇出了月子就去宠物店接猫,结果被老板告知猫已经送人了。 渠女士的儿媳妇不能接受,她表示自己这只猫并不是普通的猫,而是英国长毛猫,当时买的时候花了12000块钱。他们也不需要店家赔钱,就希望把猫拿回来,寄养费该多钱他们正常付。 根据店家的说法,当时渠女士拿了一只大猫和一只小猫过来寄养,其中小猫是送给店家的,抵做一个月的寄养费。一个月到期后,他就联系渠女士,可发微信无人回应,打电话是关机状态。一周后,他们就把猫“有偿领养”给别人了,收了300块钱。 不过渠女士解释,那段时间刚好是手机坏掉了,然后电话号注销换了新号码,如果时间长也就算了,但就一个星期没联系到,店家就把猫卖了,这一点她是不能接受的。 对于这件事,不少网友都认为渠女士一家人是故意为之,就算手机丢了也可以跑到店里说一下,也可以换个手机登录微信和店家说一声。现在看到猫丢了,就过来要猫,是为了讹人。 以目前来看,肯定双方都存在问题,首先双方没有签订协议,那就说明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在寄养宠物时约定了寄养时间,那就要视为没有约定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一周没回复就把猫私自卖掉,确实急了一点,也侵犯了猫主人的财产权益。 至于猫主人这一方,虽然手机被盗或者坏掉属于意外情况,但完全有其他方式联系到宠物店,相应地也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都存在自己的过错。 最后,过了三天宠物店把猫找了回来并重新交给了渠女士,而渠女士也付了对应的寄养费用,此事也算是得以解决。 不过还是提醒大家,有句话叫做:亲兄弟明算账。即便是老客户或者关系亲近,涉及金钱财物时,尽量还是有合同或者协议,以免双方以后因此而弄得不愉快。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