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南都记者从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获悉,王某和赵某夫妻二人感情破裂闹离婚,在房子、汽车等财产分配上很快达成共识,却为一只宠物狗的归属僵持不下。近日,海安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 据了解,王某和赵某于2015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吵吵闹闹、磕磕绊绊五年多,丈夫王某去意已决,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庭审中,王某和赵某均同意离婚,并对房子、汽车的处置达成共识,唯独对一只拉布拉多宠物狗,双方都抢着要。王某认为,宠物狗是自己买的,且日常的吃喝拉撒更多时候都是由其照料,感情深厚。赵某表示,虽然自己平时照料宠物狗的生活起居较少,但经常陪狗遛弯,这已成为她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但毕竟宠物与其他财产不一样,其是有生命的,难以进行实物分割。 综合考量宠物是由王某购买且平时也是王某照顾得较多等因素,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宠物狗归王某所有,但赵某可适时探望。 采写:实习生 张晨旸 南都记者 敖银雪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