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们正在景区排队,两只宠物狗却突然“掐起架”致小狗受伤严重住院治疗。大狗主人认为是小狗先行挑衅,自己不应赔偿,微信拉黑小狗主人不予理睬,小狗主人无法说理遂起诉至法院。 小锦今日获悉,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罕见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给各位爱宠人提了个醒。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大狗主人赔偿小狗主人损失3174.76元。 *案情介绍 鹧鸪山滑雪场因为允许宠物进场滑雪而成为很多养宠人喜爱的“打卡地”。 2021年12月11日下午,游客罗女士牵一只雪纳瑞犬正在景区大厅排队领取滑雪装备,雪纳瑞犬在看到游客邓先生牵的金毛犬后情绪兴奋,两个宠物狗玩耍得正高兴,大狗却突然“变脸”袭击小狗受伤,罗女士和邓先生见状立即制止将它们分开。邓先生的女友表示愿意赔偿,与罗女士互加微信后便离开。 第二日下午,经成都某宠物医院诊断小狗雪纳瑞左侧臀部被咬伤,随即住院治疗7天,产生医疗费合计6300余元。然而当罗女士将医疗费以及误工费、过路费等账单发给邓先生的女友时,却被微信拉黑。罗女士几经周折后找到邓先生时,邓先生也明确拒绝赔偿。 “雪纳瑞只有10斤,但金毛却有80多斤,在这样明显的体型悬殊下,肯定是我家的小狗吃亏,受伤严重!” 罗女士说到这就气不打一处来,随后她诉至法院,要求邓先生赔偿医疗费及本人滑雪损失费等共计9000余元。 *法院审理 在法庭上,邓先生辩称:虽其饲养的金毛将罗女士饲养的雪纳瑞咬伤属实,但事发系罗女士的雪纳瑞未系牵引绳、主动挑衅攻击金毛所致,故不认可赔偿。而且罗女士第二日才带回成都的宠物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伤情的扩大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先生饲养的犬只造成罗女士饲养的犬只受伤,邓先生作为加害犬只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侵权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损失赔偿应当按照法律确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故对医疗费予以确认,对滑雪费、住宿费等其他各项主张未予支持。 *法官说法: 这起案件非常典型。法官表示,事发地点为公众场所,罗女士与邓先生均应对其管理的犬只具有高度注意义务,但双方均疏于管理使犬只未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以致发生撕咬事件。 法官马丹提醒:个人在养犬的同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养犬管理,在携犬出户时,尤应注意将犬只装入犬笼或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及时制止犬吠和攻击行人行为,严禁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在发生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根据民法典规定,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饲养动物侵权一般情形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例外地排除动物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刘永豪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