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当代著名作家、剧作家。自幼受父亲曹禺影响,对文学、戏剧艺术产生浓厚兴趣;“文革”中插队、当兵;八十年代开始创作小说、舞台剧、电影及电视剧。代表作有小说《你和我》《纸饭馆》《空镜子》等。电视剧《空镜子》《女人心事》等,电影《日出》《黑眼睛》,舞台剧《冬之旅》《新原野》等。作品曾获得“金鸡奖”“金鹰奖”“文华奖”等各类奖项。 乖呀乖 万方 学习 乖乖外出学习撒尿失败之后,我决定采取强硬的办法:关厕所。情况并不乐观。只要厕所门一关上,“嚓嚓嚓嚓”的挠门声立刻响起来,急切而疯狂,令人担忧,既担心狗也担心门上的漆。脑筋一转想到了箱子,我有个新秀丽的硬壳箱子,大小正合适,正好挡住厕所门,高度是乖乖无法越过的,又没有完全隔绝她,便于我随时查看。乖乖转而挠箱子,挠吧,随便,聚氯乙烯材料不怕挠。当她发觉无论怎么挠也得不到回应,就开始一蹿一蹿地跳跃,每一跳小脑袋就从箱子上冒出来,奋力得让人心疼,一面奶声奶气地叫着,啾啾啾、啾啾啾。多年之后我已经想不起到底关了她多久,又怎样结束的,结果是徒劳一场,乖乖从没有学会在厕所撒尿。哦不,有过一次,唯一的一次!那时我正坐在书房的椅子上,乖乖在我眼前的地毯上玩一只毛绒小白熊,是我妹妹参加活动的礼品,她用两只小爪子拨弄来拨弄去,左一口右一口地咬,狠狠地甩,玩得正“嗨”,突然停止动作,瞬间愣神儿,两秒,至多三秒,一扭屁股冲进厕所。我怔住,不敢相信,然而是真的,乖乖冲进厕所里尿了一泡尿。我早已明白狗狗不会在固定的地方拉撒错不在狗,在主人,要怪就该怪我当时没有坚持,挪开了箱子。为什么不坚持?究其原因,想来是那“啾啾啾”的叫声不断传达着一个讯息:放我出去,我要自由,自由,自由……而我剥夺了一个小生命的自由,于心不忍,因此放弃了。 那之后又发生了一件事,仍然和撒尿有关,但性质彻底不同,且意义重大。是这样:某天我一低头在地上又看到大摊的尿,瞬间崩溃,“嗷”地大叫,一屁股蹲坐到地上。刚刚尿完的乖乖被吓懵,匍匐在地动也不敢动,我被一股极度沮丧的力量绑架,也动弹不得。说不清过了多久,一分钟还是五分钟,我感觉脚边的乖乖动了,没错儿,是她,她开始极其缓慢地移动,我眼睛的余光瞟向她,只见她拖着一条腿,那条腿就像是残废了,身子一点点一点点艰难地挪动,围着蹲坐在地上的我缓慢转圈,转了一圈又转一圈。我的一只手耷拉在身体一侧,当她转到手的时候小鼻子蹭了蹭我的手,我以为是无意的,可我错了,乖乖拖着一只像是残疾了的腿,用小鼻子一次次蹭过我的手。不可能有任何误解,她在装可怜,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在求我原谅她。相信我,我不再把她看作狗是有原因的,难道这还不够吗!而且那时她还不到一岁,还是个懵懂的孩子。诸位铲屎官,除了原谅我们还能怎样,我们别无选择。 后来下了一场大雪,那场雪彻底解决了乖乖的拉撒问题,准确地说是解决了我的心理问题。说到底我把乖乖关在家里是觉得外面脏,这想法并不合逻辑,甚至荒谬,我自己难道是和外界隔绝的吗,怎么不嫌自己脏。绵密的雪花在空中飘飞,无声无息落到地上。夜晚来临,我掀开窗帘,额头抵在冰凉的玻璃上,黑夜中的世界一片洁白,所有的污迹都被覆盖了,仿佛有个声音在轻轻召唤:来,来呀,快来!我瞬间做出决定,出门!抱乖乖下了楼,在花园的平台上把她放下,放到雪上,她有点疑惑,咦,脚底下怎么软软的?眨眼间就沉下屁股撒了泡尿,雪地上留下一个深色的小坑洞。她向前迈步,她还小,体重还轻,小爪子在厚厚的雪地上只留下一溜浅浅的凹痕,我跟在她后面,没隔两分钟又是一泡。乖乖的肚皮沾满了雪,小脚也被雪裹住,可她并不害怕,越来越自信,走呀走,一泡接一泡地尿,多么痛快呀!我意识到我犯了根本性的错误,违背了狗的天性,狗需要到户外,需要和自然环境发生关系,他们身体里有一个开关,不由我们掌控。人呐,不要太自以为是了。自那个雪夜之后我开启了遛狗生涯,而乖乖再也不在家里乱尿了。 一月来了过去了,二月来了过去了,跟着到来的是春天。生活对我展露出前所未有的面目,生和死共存。死亡绝不是一个词,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是个潜伏者,悄悄守候在那儿,以独有的频率发出振动波,让人胸口发堵,心情沉重,甚至感到窒息,但只要一转身……看!小草拱出地皮,清晨的阳光洒在嫩草上,空气那么新鲜。认真地回顾当年,其实我是在接受大自然的教育,学习经历生命的同时和死亡相处,学习生死平等的道理。学会并不难,因为你必须学会,只是我多一份幸运,有狗的帮助。 我先生上班去了,我带着乖乖下楼,一口口呼吸着春天清新的空气,有一刻心微感惊诧,真的吗,怎么会感觉轻松?随即又坦然了,既然活着这一切就会发生。没有什么能阻挡季节的更迭,也不能压抑大自然的复苏,再看乖乖,看她多兴奋啊!肚皮紧贴着草地东冲西冲,闻哪闻哪闻,没有人能阻止。相反,不由得会分享那份兴奋和欢悦,不需要特别的努力,只需要最基本的行动,跟着她。 我紧跟着乖乖,目光一刻不离。那时候我对狗的品种全无概念,狗就是狗,是个物种,偶一抬眼,远处来了一只大家伙,神经瞬间绷紧,甚至有点怕,总不至于逃跑吧,我想。再看乖乖,正忘我地沉浸在千万种气味里,哪儿顾得上其他。我盯住大家伙,他也看到了我们,继续慢吞吞走着,距离越来越近了,突然间他加快速度,颠儿颠儿颠儿,毛茸茸一大坨向乖乖直冲过来。乖乖感觉到了,或许是闻见的,扬起脸瞪着大家伙发怔,我猜她在想怎么办,要不要跑。可我错了,她没有跑,根本没想退缩,是好奇。当那巨大的毛球咕咚咕咚滚过来,只见乖乖猛地一跃而起,吓我一跳,跳到大家伙面前,在人家眼皮子底下左一扑右一扑,蹦来蹦去,小屁股扭呀扭的,像是跳起了一套欢快的小狗舞蹈。紧随其后的那位主人被逗笑了,“哟,这小狗好可爱呀!”可不是,实在可爱。那套舞蹈语言是:来,来呀,快来和我玩呀! 主人告诉我他的狗是松狮,让我放心,不会乱咬的。果然,大松狮对小狗抱有兴趣,但态度极为沉稳,低着大脑袋,用那对小极了的眼睛默默看着乖乖在鼻子底下欢蹦乱跳,那意思像是:你这小不点儿,闹吧闹吧,随你怎么闹。 感谢狗,让我在某些时候化作他们中的一员,每当我变成狗,平安无事。 又一个早晨,花园里走来一只和乖乖差不多大小的狗,毛色黑白相间,婷婷袅袅。主人是位中年男士,我问他狗狗叫什么,男士回答:日本狆。我以为是狗的名字,原来他说的是品种。接着他告诉我这只日本狆血统多么纯正,花了他多少钱买的,一面瞟着乖乖:你这是什么狗呀?我觉出他明知故问,就很骄傲地回答:小串儿!说话间日本狆已经凑向乖乖的屁股,男士厉声呵斥:“嘿,不行!”狗狗才不听,鼻子兴奋地扎进乖乖的屁股狂闻不已,哈,是只小公狗无疑。歧视在狗的世界里是行不通的。通过狗也可以认识人,有的人是爱狗,有的人是爱名贵的狗,这不大一样。Marky是只可卡,垂着一双大耳朵,眼神阴郁,刚遇到乖乖时爱搭不理,可乖乖毫不在乎对方的轻慢,一股劲地招呀逗呀,可卡主人貌似也是“血统论”者,从乖乖身边走过去看都不看一眼,走出一段距离回身高喊:Marky!意思很清楚:别理那只小串儿!然而没过两天他就发现叫不回自己的狗了,他的可卡和我的小串儿抱成一团,扑闹追跑,怎么喊叫都白搭。或许狗狗才是最终的主人,他们拥有改变人的能力。那位铲屎官就被他的狗改变了,默默转身走回来,接受现实,站在一旁观望,时而面带微笑。我发觉自己也被改变,我不习惯和陌生人搭讪,不喜欢闲扯,可我却忍不住和遇到的每位铲屎官打招呼,即便对方回应冷淡也不在意,和大多铲屎官都聊得很热闹。对我而言人似乎分成了两类,养狗的人和不养狗的人。世界真奇妙。 一天傍晚从外面回家,先生告诉我他刚刚去遛了乖乖。他和乖乖说,走,咱们出去遛遛,乖乖仰着脸愣愣地看他,不敢相信,然后相信了,非常高兴。向我叙述的时候他也挺高兴。这让我察觉到乖乖对他的意义,其实很简单,生活。温和的黄昏,金色的夕阳斜洒在草坪上,他和乖乖一起走着,没有病痛,没有畏惧,也许什么都没有,只是在生活。当然这是我的想象。晚上他坐在客厅看电视,乖乖趴在他脚边,四肢平展展伸开,有一会儿他的目光从屏幕移开,垂下看着乖乖,弯下身用手摸摸她,笑了笑,说:真是张小皮子。 是的,小皮子。 有时候我想问乖乖:你还记得爸爸吗?在你小小的脑袋瓜里是不是有一个人影,也许有一个声音,对,是声音,狗的听觉发达,感应力达到十二万赫兹,是人类的十六倍,我先生的声音浑厚明亮,那好听的声音肯定保存在乖乖的记忆里,只是再也听不到了。但也说不定,也许在梦中她又听到了,只是没法告诉我. 问题 当年办狗证要交五千块钱,之后每年再交五百。十几年前的五千块钱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换来一张卡片。卡片上的照片是乖乖两个月时拍的,一只仰面朝天的小奶狗,长大之后很难说是不是同一条狗,无所谓,交钱就成。对,还换来每年免费打狂犬疫苗,以及一个狗食盆和一副狗链。狗链只有大号,乖乖这样的小型犬根本用不上,而当年大型犬是绝对禁养的,所以送大号狗链这件事缺乏逻辑。然而这绝不该成为我不拴狗的理由。如果我自问是不是一个严守规矩的人,诚实的回答应该是否定的。每次出门之前我会给乖乖套上狗链,可到了楼下四顾无人我就会放开她,让狗自由奔跑的愿望永远占上风,压倒其他。其他包括:拴狗的规定,跑丢的危险,可能招惹的麻烦,旁人的不满、指责,甚至敌对情绪,而这种情绪确实大有来头。我可以随随便便就想出很多贬义词:狼心狗肺,狗屁不通,狗皮膏药,人模狗样,狗眼看人低,狗头军师,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们的文化中对狗的误解竟然如此之深,又有什么道理可讲。早年间遛狗常碰上嫌厌或谴责的目光,狗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把狗带到我们面前?我们讨厌狗,你不知道吗?当然那些人并没有把话说出声,但足以让我感到压力。乖乖胆子极小,我知道她不会对任何人或同类发起攻击,然而现实教给我一个常识:越胆小的狗越爱叫,只要一点动静乖乖就伸直脖子汪汪大叫,或是探着头,从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两种情形都会让人误以为她很凶。我避开小区的花园,走少有人走的小路,时刻保持警觉,任何活动的东西都让我神经绷紧,有时是一只猫,有时是风。那时尽管我已经当上了铲屎官,资历却还很浅,不了解狗对人的情绪有极强的感知能力,你悲伤他会沉默,你焦虑他也不安,这不仅是铲屎官的经验,还是科学家用核磁共振技术检验出来的。 不好,有人!我的紧张情绪瞬间传递给乖乖,她即刻冲着人经过的方向叫起来,我试图镇住她,试图用斥责声压过她的叫声,这让她受到刺激,愈发狂吠不止。有的人旁若无“狗”,急匆匆走自己的路,有人四平八稳毫不在意,也有人不经意地瞟上两眼:这小狗……以上情况都让我松口气,在心里默念:谢谢,谢啦。还有的人不看狗,看我,狗主人。凡遇到这种情况我也不躲避,你看我我也看你,心里想的是:狗就是要叫的,有什么新鲜吗?偶尔,甚至,我会有意牵着乖乖穿过小区的中心花园,从人们面前走过,暗自在心里叨咕:你们能怎么样,能把我、把乖乖怎么样?不能。我们有证。 对抗是人的一种本性吗?当遇到不友好的环境你也变得不友好,甚至心怀敌意,是自然的吗?不,不对。彼此间并没有实际的利害冲突发生,竟如此轻易地产生出敌对情绪,想想很危险。人和人当然不同,承认差异是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前提,而当年我那么轻易就纵容自己的情绪,忽略他人感受,实在不该。 我也怕过狗,有过被狗吓坏的经历。很多年前我去美国探亲,住在我妹妹家,她家的小区里有个游泳池,不大,经常空无一人,偶尔有一两个人,也并不游泳,只是躺在泳池边的躺椅上看书,晒太阳。一个下午我去游泳,正游着,从水里一抬头,天!一只狗的大脑袋从池边探进来,尽力朝着我伸长脖子。我吓坏了,心扑通扑通跳。这只大狗我多次看见主人牵着它从窗前经过,现在这张黑脸离我这么近,他想干什么?其实我并不知道它是“他”还是“她”,但它毛色棕黑、两只竖起的耳朵、大长嘴、样子像狼。主人是个年轻的白人男性,所以我感觉是“他”。我对自己说别怕,镇静,起码不能表现出害怕,就把头埋进水里接着游,每次抬头都用余光瞟着,他不走开,跟着我,逐渐显出有些焦急,不停地前前后后打转。他的主人在哪儿?为什么不叫住他,为什么不管管自己的狗! 我看见了,那小伙子就躺在泳池边的躺椅上,假装看书。我之所以说他是假装,因为他的行为完全不合常理,我甚至能感觉到他的心思:我知道这女人是哪家的,知道她从哪儿来,怕狗,嘁,管她。 妈的!我一咬牙游到池边,抓住扶手上了岸。他盯着我没动,我是说狗,我拿起毛巾擦了擦身子,他继续盯着我。我转身离开泳池,往家走,狗慢慢跟上来,从泳池到家门有大约两百米距离,我一步步走,让自己保持正常步速,他一直不紧不慢跟在身后,似乎在犹豫,在下决心,要不要扑上去?要不要?什么时候扑上去?快到家门的时候他知道没时间了,不能再等了,速度快起来,我咬牙克制住逃跑的冲动,而他已经蹿到我的脚后跟了,就在最危急的时刻脑子里猛然冒出一个词:Stay!我喊出来:Stay!声音又高又尖!他一下就停住!啊,这只狗受过训练!我自己都奇怪我怎么会想到“stay”,而不是“stop”,其实我心里想的是“停”,嘴里喊出的是“待着”,我又没上过训狗的课,我的英文可以用狗屁不通形容,细想想要感谢的是写作,给了我对文字的准确感觉,在关键时刻救了我一把。事实证明我没有冤枉那个白人小伙,他绝对应该叫住他的狗,只要开口喊一声就行,可他没有,就是不阻止。我不想给他贴种族主义者的标签,但我想说他是个混蛋。 回到狗,爱狗,怕狗,对立的两类人,各有理由,没有对错。如果有错,错在一厢情愿,而不是互相体谅。体谅,多么重要的一种思考方式,能化解多少矛盾,消除多少不必要的冲突,而且能让我们活得更舒心。那为什么不呢?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遛狗的时候总能听到孩子惊喜的声音:“哇,看哪,这小狗真可爱!”我想这是人在没有受到任何外界影响时对小狗最本真的反应。不过孩子,告诉你,有的狗确实有攻击性,比如:罗特韦尔犬,比特犬,藏獒……这类犬种城市里绝对禁养。再告诉你件事,如果你遇到一条体型不大的小狗朝着你叫,那十之八九是只胆小、警惕心很强的狗,不要怕,别跑,不理它,也可以摆出很凶的样子,小狗一般会吓跑的。 再说一句:现在办狗证便宜了,只要一千块钱,便宜了五倍,每年的五百元不变。 眼泪 我先生从单位回家,说他要出差,说完小心地看着我,似乎在等待我反对。我内心在激烈斗争,却没有时间犹豫,因为我不想让他看出我的犹豫,于是我说好哇,去吧。在那几秒钟至多十几秒时间里,是什么让我做出决定的?难道不应该阻止他吗,以他的情况。 我总是相信直觉,因为直觉并不是一种即兴,而是一种诚实,是对生命的感受做出的本能反应。一直以来隐瞒他是为了什么?虽然我没有仔细思考,答案却再简单不过,就两个字:希望。让他有希望,怕他没希望,如果没有了希望活着是件很难很痛苦的事。说到底我们都知道自己会死,那么生命的意义不就在于做自己想做的事。他想出差,干吗阻止。 一个星期后他出差回来,我俩去附近的“孔乙己”吃饭,如今那家饭店早已关张,边吃边闲聊,饭快吃完的时候他说这几天感觉腹部隐隐作痛,语气轻描淡写,但我听出他自己意识到这是个坏消息,不想说却不得不说。我什么话也没说,不到最后时刻我是不会开口的,不过我知道快了,不需要再隐瞒了,已经瞒不住。 给我先生做手术的那位外科大夫技术一流,直肠里癌变的位置离肛门非常近,手术却保肛成功。术后他被推回病房,人已经清醒过来,还说不出话,眼睛直勾勾看着我,我只知道用手抚摸他的头发,却没有理解他眼神的含义,我儿子却理解了,凑到他耳边告诉他没有造瘘,他欣慰地点了点头。对这位技术高超的大夫,我感谢他,同时心存疑问:技术好就是一个好大夫的全部吗?当我先生已经出现黄疸、腹水,我们坐在诊室里,坐在X大夫面前,有一刻我明确地感觉到危机,没错儿,他恨不得立刻向病人宣布结果:你不行了,活不了几天了。 “等一下!等等……”我抓住大夫还没来得及开口的时机,对我先生说,“你先出去一下。”他很听话,孩子一样顺从,默默站起身走出诊室。那一刻其实我什么都来不及想,只是必须这么做,不能让事情这样发生,自他患病以来我做的一切都不允许这样。诊室里剩下我和X大夫,我用近乎乞求的语气说:您不要说,让我告诉他行吗。X大夫脸上显出犹豫的神情,夹杂着一丝不屑,又实在不好反对,片刻的僵持,勉强答应了我。是的,他的想法当然有理,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了,谁说都一样,结局没有任何不同。但是X大夫,你不是病人,不是病人的亲人,你的手术做得很棒,由你做手术是病人们求之不得的,可我为什么心发凉,从你的态度里我感到的不是一般意义的冷漠,而是……宣判死刑能给人带来快感吗?希望我的猜想是错的。 走出医院大门,我和先生坐进车里,我坐驾驶座,他坐在副驾驶座,我把结果告诉他,把前前后后的真相也告诉了他。他低下头,沉思了一会儿,说:“也好,这样也好。”他接受了我对他的欺骗行为。坦白地说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如果他不接受呢,我将怎么接受他的不接受?我是否会因此成为罪人? 所幸他接受了。也许他这么想:如果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病无可救药,前面是死路一条,这几个月是否会活得更好,思忖后他觉得不会。我也认为不会,甚至相反。但是既然没有发生,谁又能确定。我一直是相信时间的,相信时间能帮人分辨好和坏、对与错,如今近二十年过去了,时间依然没有给出答案,然而我也没有后悔。 有位导演朋友说过一句话:没有比生活更牛的。这话真牛。痛苦也好煎熬也好恐惧也好,说什么都没用,生活就是一架永不停止的搅拌机,倒吧,都倒进来! 一大早我抱着乖乖从外面跑回家,我先生躺在床上,我和他说要去医院。医院?他不明白,怎么了?我告诉他是乖乖,她的腿坏了,不能走路了。看着我恓恓惶惶的样子他没有再说话,知道什么也做不了。情况是这样:早上乖乖遇到男朋友奥迪,两人在草地上疯狂追逐,跑着跑着乖乖突然停住,侧身卧倒在草地上,奥迪急得围着她打转,我大声喊:乖乖,跑,跑啊!她还是躺着不动。我跑过去,想帮她站起来,她费力地蹲着身子,微微抬起一条腿,弯曲着不能沾地。我完全懵了,病人,病狗,可怎么办?!那天很幸运,宠物医院正好有位老专家,一头白发,我急急地诉说情况,他不动声色,攥着乖乖的腿捏了几下,开了两片止疼药,药还没吃,刚出医院大门乖乖的腿就好了,仿佛一切从未发生。 听到我用钥匙开门,先生在卧室里大声说:回来啦!我回答他:回来了,乖乖没事儿。我走到床前看他,他和我走时一样,情况没有变化,没有变糟。早上那一刻天都要塌了,我的情绪几近崩溃,然而生活才不在乎你是谁,不信你过不去。 屋子里有一股气味是以前没有的,并非形容,是真实的气味,肯定不是狗味,是从病人的身体散发出来的。曾经在爸爸身上我也闻到过,那时候我以为是衰老的气味,其实是疾病、死亡的气息。我已经经历了爸爸的离去,还有妈妈,她走的时候我还年轻,在当兵,人远在千里之外,死亡虽然可怕,打击了我,但没有折磨我,二十出头的年纪懂得难过,但不懂得悲哀。爸爸是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的一个黎明前悄悄离开的,不能算突然,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他在医院前前后后住了八年,那个早晨我也不在他身边,我受到打击,心中悲痛,但还是和这回不同。这一回我置身于死亡的过程中,眼睁睁看着终点线越来越近,没有什么可怀疑可指望的,那就是终点。 朋友给我推荐了一本书,二ΟΟ三年书店里根本没有宗教图书的类别,我打听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建国门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去那里买到了。此前我从没有接触过佛教,丝毫不懂佛法,看了它我也并没有成为佛教徒,然而在那段昏天黑地的日子里,这本书穿透密密匝匝的黑暗,播下一道光。 我们的存在就像秋天的云那么短暂, 看着众生的生死就像看着舞步, 生命时光就像空中闪电, 就像急流冲下山脊,匆匆划过。 真是这样吗,我问。产生疑问的同时我似乎已经感觉到生命的迅疾,感到消失只在一瞬。而且,奇迹般地,我看到从高空射下光柱,并不是真的看到,但是比真的看到还要真实。光柱那么耀眼,我只想冲进去,让光把身心照透,却被阻隔在光柱边缘、明暗的边界之外,进不去。我调动全副心力想象,想象,想象,不起作用,怎么会,为什么?某一刻突然醒悟,明白了,我当然冲不过去,因为那是生死的边界,那光耀是死亡之域!我去不了,只有他能去。心里生出一股冲动,觉得我能帮他,这本书能帮他,立刻捧着书走到他床前,“我给你念一段吧。”说着就坐到他脚边读起来。读了一小段儿,也许连两分钟都不到,“别念了。”他截断我,别念了,就这三个字。我扭头看他,他平躺在床上,目光望向房顶,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如此冷漠的回应刺破了想象的气泡,让我意识到自己有多傻,没有奇迹,怎么会有奇迹呢,晚了,太晚了,没有什么能拯救他于和死亡的较量,他,其实也包括我,我们都无处可逃。我把书合上,什么话也没有再说。如今这本就在我的书柜里,插在一排书中,自我先生离开之后我没有再读过。是我不需要了,还是因为我是一个冥顽不化的人,实际上也像我先生说“别念了”一样,错失了机缘。我认为都不是。人生一场,凡发生过的事必定在生命里留下痕迹,或浅或深刻,至于留下的是什么,那是秘密。 我先生站在厕所的洗脸池前,面对镜子,镜子里的男人瘦骨嶙峋,他注视着他,看了一会,说:“我像不像个非洲饥民?”说完架起双臂,攥住拳头,做出健美先生的架势。他的举动让我想哭,我赶紧咧嘴一笑,背过身走开。 原来如此。他心里有他的神,每个人心里都有。 终于到了那天,他必须离开家,去医院,这次是一去不返。我儿子一大早就来了,我俩把他从床上拉起来,搀他坐进轮椅,我儿子推着他,经过客厅时我注意到他的举动,扭过脸看了看客厅,他知道不会再看见了。时间很快到了二ΟΟ四年六月四号,黄昏时分,中日友好医院狭小的单间病房里,病床前摆满仪器,小屏幕上绿色的信号渐渐趋弱,我坐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等着信号消失,等待他生命的消失。其实人大部分的苦和畏惧来自于有所期待,当你明白没有什么可期待,不再期待,就能做到镇定面对。晚上七点多,我没有记住确切的分钟,我的记忆力对时间历来不敏感,那一刻所有的监视仪静止不动了,表明生命已经离去,已经越过了终点。我从椅子上站起来,本能地俯下身搂住他,我妹妹站在床尾,忽然一声惊叫:“看,看哪!”就在我抱住他时,监视屏上的绿色直线突然间又波动起来,只是一瞬,随后什么都没了。他走了。 我、我儿子、妹妹和一个男护工给他换衣服,换下医院的病号服,换上我给他买的新衣新裤。记得那位护工姓郑,一个非常有经验的人,没有他这件事是难以完成的。在换衣服的过程中,我的意识有一刻从身体里跳出,跳到房顶上观看这间狭小的病房,我的丈夫。我们四个人各自拉住他的胳膊,抵住他的背,抱住他的脖颈,抬起他的腿,我,我妹妹,我儿子(我和前夫所生),还有护工小郑,在他离开人世之际,送行的没有一个和他有血缘关系。我看见一条人生之河,我们都漂浮之上,谁又知道会在哪儿上岸。穿完衣服小郑急匆匆去了另外的病房,已经有别的病人在等着他了。 剩下最后一段路,我、儿子、妹妹,三个人推着我先生去太平间。穿过曲里拐弯的通道,出门又进门,经过院子,天已经黑了,我们是怎么去太平间的,大概一路寻问,应该是。记忆里太平间像一个大厂房,天花板上白色的日光灯照度很低,因为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只有一个工作人员,是个中年男人,穿着灰乎乎的白大褂,给我的感觉是全然麻木,眼前的一切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份工作,要干的活,尤其来的这三个人不哭不闹,没有任何引人兴趣的表现。他拉开一个铁盒子,我们帮着把人从推车上移进铁盒子里,其实已经看不到人,只是一具用白布包裹的身体,然后那男人一使劲把铁盒子推进去,关闭了一切。 都结束了,可以就此和医院告别,不用再来了。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回家的,我没有记错,是一个人。我儿子说要陪我,我说不用,你把乖乖给我送回来吧。那些天我守在医院,乖乖一直在他那里,由他当时的女朋友帮忙照顾。我儿子很了解我,立刻开车回去接乖乖,然后送到我家。当我回想那个特殊的晚上,遍寻记忆也想不出什么不同寻常的事儿,我似乎什么也没做,甚至没有哭,只有一个情景刻在记忆里,永不磨灭。乖乖的小窝摆在床头,我一探身就能看到她,那天上床的时候我把她抱上床,用胳膊搂住她,她匍匐在我怀里,下巴颏枕着我的胳膊,微微仰起的小脸正对着我的下巴,床头灯照着她,她直勾勾看着我,一双黑眼睛惊人地明亮,我压低下颚和她对看,片刻,她重重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整个身体都随着这口气松弛下来,瘫软下来,像是在说:哦,好,终于平安了……叹气过后我和她继续互相注视,一片静谧。小家伙,我的小家伙,是的,就这样紧紧靠着我吧,不要再担心,没有什么能夺走你,同样也不能夺走我,从今以后。 从八宝山回来,我先生已经在紫红色的瓷罐里。走进家门,看着熟悉的一切,我自己还不知觉,身体已经扑倒在沙发上大哭失声,跟在身后的妹妹吃了一惊,但是她并没有劝阻我,儿子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们只是站在一旁默默观望。这一刻人生以极快的速度闪现而过,因而什么都看不清。接着,痛哭像爆发时一样戛然而止,仿佛有个声音对我发出命令:打住,哭泣时间已过。我立刻服从,眼泪的阀门即时关闭。 二ΟΟ四年的夏天倏忽间过去,之后的秋天也同样。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学会接受的,可我确实学会了。我从不问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是我,这种事怎么就落到我头上?这类无谓的问题从来没有搅扰过我。偶尔在街上看到一对中年以上的夫妻手拉着手,我立刻转移目光,不看,并压下可能冒出的念头,并对自己说:记住,那不是你,和你没关系。生离死别是人生中特殊的经历,说真的,经历过后我感觉越来越成为自己。为什么这么说?孤独是人生中所有老师里最棒的老师,教我不自哀自怜,引领我更深地进入内心世界,进入另一种强度,用事实教育我,让我安心。人所经历的每件事、每种感受,无论强烈或细微都相互关联,织成一张大网,那张网总能在某一刻接住你,不会让你无限坠落。 然而当冬天即将来临,我还是隐隐忧虑。想到漆黑的冬夜,门窗紧闭,即便白天也万物枯萎,一切都冷冰冰的,孤单的感觉会前所未有吧,有点怕。为阻挡寒风我在单元门上贴了密封胶条,可六七级西北风刮起来什么也挡不住,气流挤过缝隙嘶嘶地叫,尤其到了夜晚,那哨子似的声音喑哑又尖厉,一刻不停,提醒我外面那巨大的难以抵御的寒夜,我孑然一身。 可是,可是哟,灯光从房顶洒下来,微微泛黄,一个毛茸茸的小家伙蹲坐在地毯上,歪着小脑袋,大而圆的黑眼睛一眨不眨地朝我望着……能相信吗,那无比单纯专注的眼神在发散魔力,一刻又一刻把房间、把整个家变得温暖,暖洋洋的。黑暗的寒夜已不存在,不,它的存在愈发衬托出屋内的温暖。孤独,那么凶狠的角色,却在一条小狗面前如此轻易地败下阵,而小狗什么也没干,动都没动,只歪着头朝我望着,就把孤独吓跑了,逃之夭夭。对,有句话不就是这么说的吗,上帝看人太孤独,所以创造了狗。 ……(未完)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