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的小王一直想买只宠物给自己作伴,前些天看上了一家宠物店的一只金渐层猫咪。 宠物店老板说,这只猫只有8个月大,小王越看越喜欢,就花了近2000元钱买下了。 “猫龄有些大,身体有问题也是正常的。”半个月后,猫咪身体不舒服,小王带着它到另一家宠物店检查,对方的一句话让他懵了。 小王被告知,这只猫已经6岁多了,属于大龄猫。 “8个月大”的猫,买回家才半个月,就变成6岁了?小王无法接受。要求退猫无果后,他向温岭市消保委投诉。 消保委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后发现,买卖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而且宠物店老板一再强调宠物销售有“活体动物一经出售概不负责”的行规。 对此,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宠物店隐瞒猫龄的做法,涉嫌欺诈。 经过调解,宠物店同意退猫退款。 温岭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他们近一个月来处理的第3起宠物购买纠纷,另外2起是宠物刚买回去就生病了。 对此,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消费者购买宠物前,应要求商家提供检疫证明等,比如购买犬类时,可以要求商家出示相关的疫苗接种证明等。一些商家为了免责,可能会要求消费者签订类似“活体动物一经出售概不负责”等协议,这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令禁止的格式(霸王)条款,消费者应坚决说“不”,并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 来源:浙江法制报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