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注册

爱狗甚于爱人,养狗之道不“人道“

2021-12-7 17:37| 发布者: 田松清| 查看: 674| 评论: 1 |来自: https://xw.qq.com/cmsid/20211207A03DLX00

简介:12月5日,一则“狗比娃金贵”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一名疑似孩子家长的男子质问一对养狗夫妻,遛狗不栓狗,还把自己孩子吓到了。养狗男子称,“我家狗就是最金贵,比你娃金贵……”该视频在网上流传后,引发

12月5日,一则“比娃金贵”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一名疑似孩子家长的男子质问一对养狗夫妻,遛狗不栓狗,还把自己孩子吓到了。养狗男子称,“我家狗就是最金贵,比你娃金贵……”该视频在网上流传后,引发关注(2021年12月06日上游新闻)。

爱狗人士爱狗,就跟家长爱孩子一样。两者虽然不能放在一起说,但是道理是一样的。“爱狗“和”爱孩子“是各有所爱,可以并行不悖。但是,你硬说你家的狗比别人的孩子金贵,并且吓到孩子还不道歉,那就突破了养狗的底线——狗再金贵,它毕竟是狗,不是人。

现在城市的“养狗热”,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养狗引起的伤人扰民、传播疾病、污染环境等问题频发,已经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一方面,养狗作为一部分人的个人爱好和自由,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应当给予保护。另一方面,在尊重一方部分养狗的权利的同时,必须保护其他人的权利不受侵害。我们的社会,讲究的是“人道”,首先保护的是人的权利。

近几年,各地都先后出台了养狗的相关条例,对养狗提出了明确的规定。指出养狗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并且对于违规养狗提出了严厉的处罚办法。但是,由养狗引起的“人狗冲突”还是不断发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爱狗人士爱狗已经甚于爱人。

爱什么是一个人的权利,但也要尊重别人的权利不受侵害。爱狗人士爱狗要有“度”,更要有其“道”。这里的所谓的“道”,就是“人道”,即尊重人的权利。只有建立在“人道”基础之上,爱狗才有其“道”。否则,爱狗之心将无处安放。(胡海军)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收藏 分享 邀请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此篇文章已有1人参与评论

请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相关分类

精彩阅读

更多+

广告位

QQ|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被宠 ( 浙ICP备2020032133号-4 )

Powered by 被宠 X3.5 Licensed© 2019-2021 Comsenz Inc. Templated By 乐清轨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