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记者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无锡一家宠物用品店老板董某某,看到宠物用品市场红火,就琢磨着自己也开家店,但他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竟然卖起了宠物药品、疫苗等,结果不但坐了牢,还被下了“终身禁业令”,得不偿失。 董某某开始筹备宠物用品店开张事宜。店铺还没开,且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他就设法进购菲利罗斯CDV犬瘟热试纸、滴眼液、滴耳液等不同种类的兽药产品,销往无锡多家宠物店,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7万余元。 同年11月,董某某的宠物用品店正式开张。虽然店铺经营范围不包括兽药,但常有客人来询问是否有宠物药品、疫苗出售,他觉得加卖这些货品或许能让店里生意更加火爆,便肆无忌惮地贩卖起兽药来。为规避查处,他还想出“妙招”:将出售的疫苗以简称、谐音、狗链等其他物品名称及暗号代替。 董某某通过其店铺,在未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购兽药产品并予以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05万余元。案发后,警方在该宠物用品店查获10余种兽药产品,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 《兽药管理条例》第56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无相关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最终,董某某的宠物用品店被法院判处罚金十五万元,董某某本身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法官说法 宠物市场繁荣,关系宠物们生命健康的宠物药品、疫苗行业难免鱼龙混杂。没有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擅自销售兽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请各位“毛孩子”的家长谨记,宠物生病一定要从正规兽药经营单位购买兽药,切勿病急乱投医或贪图便宜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玉洁 免责申明:本微信订阅号所发资料信息来自互联网收集,主要用于供给大家学习、交流。我们尊重原创作者和单位,支持正版。若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直接留言或电话联系我们,立刻删除!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