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国民收入的提高,养宠物的越来越多,尤其是养狗,在给人们带来欢乐、温情的同时也相应产生了好多副作用,如随处便溺、咬人、狂吠扰民等,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我的建议: 1、城市犬只管理部门大都制定有详细的养狗管理条例,重要的是在执行。有的管理办法虽然制定了禁止行为却没有规定处罚措施。 2、培养人们良好的养犬习惯。习惯成自然,如出门戴嘴笼、牵狗绳等。 3、严格禁养恶性犬。有的人牵着狼狗在街上走,过往行人唯恐避之不及,建议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处罚养犬责任人。 4、在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犬只出入。如公园、超市、医院、学校等。 5、给犬只上户口,不用拍照,因为同一类型犬样子都一样,不好区别,规定遛狗时间,加强管理,可发养犬牌,出门遛狗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养犬牌出门。 6、必须及时清理粪便,如违反可给予相应处罚。 7、建议公安机关参与养犬管理,别的部门强制力太弱。 8、最重要的是及时给犬只打狂犬疫苗,防止危害到他人。 9、及时清理管理流浪狗,设立专门收养流浪狗的场所,对无病流浪狗可鼓励市民领养,对患病、救治希望不大的流浪狗可设施安乐死。 10、加强狗市管理,取缔没有注册的狗市。 总之,只有全面动员,各司其职,我们一定能处理好狗与人之间的矛盾,创建好和谐的文明的生活环境!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