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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养宠物受伤,高昂救治费谁来担?

2022-5-6 02:56| 发布者: 一鸣飞天| 查看: 1165| 评论: 0 |来自: https://xw.qq.com/cmsid/20220505A0ABQL00

简介:生活中养宠人士在自己不方便时往往会选择将宠物寄养在宠物店但若是寄养过程中宠物不小心受了伤那赔偿责任又该如何认定呢案情回顾2021年10月,江津市民尹女士因故外出,她将6个多月的宠物狗“年糕”送到肖老板经营的

生活中

养宠人士在自己不方便时

往往会选择将宠物寄养在宠物店

但若是寄养过程中

宠物不小心受了伤

那赔偿责任

又该如何认定呢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江津市民尹女士因故外出,她将6个多月的宠物“年糕”送到肖老板经营的宠物店寄养。

期间,“年糕”因卡在笼子格子上而受重伤。肖老板见状很是着急,一边与尹女士联系,一边立即将其送到宠物医院救治。“江津区的医院治不了,就送到中心城区的医院。”

而身在外地的尹女士听说“年糕”受伤后,心急如焚,立即购买了高铁票赶回重庆。因“年糕”病情十分严重,辗转两家医院,才收治了“年糕”。期间肖老板一直与尹女士沟通联系,随时告知“年糕”的情况,并当场垫付了前期相关费用5038元。

(接受治疗的年糕)

幸运的是,经过救治,“年糕”恢复了健康。按理说,这是双方皆大欢喜的结局,但双方却因“年糕”后期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由谁负担争执不下。尹女士将肖老板诉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14036.6元。

法院

审理认为

尹女士与肖老板之间建立了保管合同关系,肖老板作为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按照法律规定,保管期间,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尹女士的宠物狗在肖老板的宠物店保管期间受伤,肖老板应当承担因宠物狗受伤造成的损失。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由肖老板承担全部损失。

但是,考虑到肖老板在发现宠物狗受伤后,积极救治,没有放任其失去生命。该宠物狗市场价值低于一万元,从经济角度考虑,放任狗狗死亡承担的赔偿金额将少于救治的金额。而肖老板依然选择尽最大努力救治,体现了其对生命的敬畏以及她善良的心地,这种行为值得肯定。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肖老板负担1万元,其余费用尹女士负担。该调解协议现已履行完毕。

如今,爱宠人士越来越多,自己不方便的时候将宠物送到宠物店寄养也愈发普遍。对于宠物遭遇的突发情况,寄养人与主人都应当及时救治,积极沟通。

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生命优先应是本能,而非利弊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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