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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不拴绳撞倒男孩,家长:下楼理论被狗主人扇耳光

2022-5-16 15:07| 发布者: 张秀春| 查看: 617| 评论: 19

简介:5月16日,据西部决策网,近日,河南漯河的赵女士发视频,一只未牵绳的大型犬在小区内奔跑时,将她的孩子撞倒,她下楼理论时,被狗主人扇耳光,两人发生肢体冲突。赵女士称,这条狗已不是第一次撞倒自家孩子了。赵女

5月16日,据西部决策网,近日,河南漯河的赵女士发视频,一只未牵绳的大型犬在小区内奔跑时,将她的孩子撞倒,她下楼理论时,被主人扇耳光,两人发生肢体冲突。

赵女士称,这条狗已不是第一次撞倒自家孩子了。

赵女士回忆当天她上楼拿水,当时狗还在离孩子很远的东边,上楼后赵女士听到狗主人的声音,因为之前孩子有被狗扑倒的经历,赵女士就在窗户看了一下,当时狗是正常行走没有奔跑,但是狗主人突然对狗进行喊叫,狗开始奔跑。

因为自己孩子之前有被扑倒过,也害怕,想去另外一个小朋友身边。

赵女士在楼上看到自己孩子被撞倒便立刻下楼,她下楼理论时,被狗主人扇耳光,两人发生肢体冲突。

赵女士表示当时自己报了警,狗主人带狗上楼后,打开窗户和赵女士争吵,期间还拿石头多次砸向她,还砸到了楼下的两辆汽车。

赵女士表示她的狗已经不是第一次扑倒自家孩子,且物业多次劝阻,但狗主人依旧没有文明养犬的行为,孩子被撞倒以后,手部有一点擦伤,赵女士称自己的的脸部有多处受伤。

5月16日,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狗主人进行劝导,狗主人已经将狗送回老家了,物业已安排专人定时在小区巡逻,劝导文明养犬。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西部决策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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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已有19人参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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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 引用 wflm 2022-5-16 16:57
      文明养狗,理智养孩儿
    • 引用 用户6dx5koi 2022-5-16 16:49
      我也养狗,我觉得这不是狗狗的错,是狗主人不文明养狗,不要把气撒在狗狗身上。
    • 引用 干柴烈火 2022-5-16 16:31
      以后碰着这样的狗狗,尽量多给狗狗扔点巧克力吃,以后就不会咬你了
    • 引用 怒怼西方狗 2022-5-16 16:12
      可以在周围扔异烟腔,这不算毒,是治病的药,就算人吃了也没事,狗狗一吃,一会儿就嗝屁了[哭笑]
    • 引用 火哥 2022-5-16 16:05
      从楼上扔石头下楼哦,可以诉他啦
    • 引用 用户8ajzexo 2022-5-16 16:04
      养狗没有错,不负责任不栓绳子遛狗,狗狗到处乱拉屎,撞倒孩子就是你的错!,还打人?错上加错!
    • 引用 MeowMeow敏 2022-5-16 16:02
      狗子也是可怜,摊上这样的主人,不过也对, 因为它主人不是人
    • 引用 用户h70h3hp 2022-5-16 15:47
      你的孩子是你孩子,人家的狗子就不是人家孩子啦?人家就生了个狗子嘛
    • 引用 摇一遥 2022-5-16 15:40
      我很讨厌那些养猫、狗又不负责任的人。停放在小区里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坐垫机本上都有猫抓洞,狗主人不在家,留狗在家叫几个钟头等等⋯
    • 引用 #冰雪心* 2022-5-16 15:30
      一个未牵绳,一个没把孩子一直带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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